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我校继续教育部已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该部门涉及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各类非学历培训三类,受分管校长直接领导。各承办部门确定一人负责继续教育工作,并实行项目核算制和责任追究制。

根据沪教委终〔2010〕16号文的要求,继续教育部的职能是:在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全校开展的各类继续教育办学活动和各种形式的合作办学进行审核、报批、公示、监管、检查和评估;协调和规范开展继续教育和合作办学。为学生传递、搭建学习提高的平台,增强学生的择业能力和社会竞争力,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各级政府和领导非常重视,培养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已经培养了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学生就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已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涉及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各类非学历培训三类。为学生传递、搭建学习提高的平台,增强学生的择业能力和社会竞争力,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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